2月15日,微信團隊發表運營公告稱,將對微信公眾平臺非法分銷模式行為進行整頓,打擊包括通過分銷模式依據下線銷售業績提成和以許諾收益等方式誘導用戶滾動發展人員等行為。此次行動被視為騰訊最近對微信公眾平臺一系列整頓的一環。相較于之前打擊抄襲、舉報謠言的行動,騰訊此次針對微商傳銷的打擊無疑更具有現實意義。微商的亂象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早在2013年,就有人對大量所謂泰國化妝品通過微商途徑涌入國內市場的現象表示懷疑。許多我們聽都沒有聽過的牌子,通過微商輕易就賣出了幾十萬片面膜或者上萬份功效詭異、成分可疑的XX蜜/霜。網絡上也充斥著女大學生通過微商月入十萬的吸引眼球的消息。而造成這些亂象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傳銷”。
提起傳銷,許多人腦中就會浮現出這樣一個畫面,一群人擠在狹小的屋子里,大聲地呼喊著“我要發財,科學致富”的口號。這也是作家慕容雪村在他的《慕容雪村臥底傳銷23天》專題報道中所描繪的景象。但是微商傳銷和這類傳統傳銷的手段并不相同,一切活動圍繞著微信或者QQ展開,上線與下線之間甚至根本沒有見過面。犯罪的手段隨著科技的進步而進化,這簡直讓人感覺有點羅曼蒂克,但其中所蘊含的危險卻沒有絲毫減少。利刃隨鮮花一同被遞向胸口,巨大的陷阱被隱藏在深雪下。
傳銷,又稱層壓式銷售,在我國法律上并沒有特別明確的定義,簡單來說,不以商品而以發展下線作為盈利模式的商業都可以視為傳銷,判斷傳銷行為是否成立的重要標志就在于其是否具有金字塔式的人員組織結構。許多人認為傳銷組織簡直就是一個笑話,自己一定不會上當受騙;但當自己身處騙局之中時,卻又往往一點也沒有察覺。傳銷組織監禁成員,每日演講、上課的行為在普通人眼中往往顯得荒唐而可笑,但實際上,這是一套古老卻行之有效的洗腦辦法。枯燥的生活、每日重復的行動會使人的意志力變得薄弱,虛幻的目標會逐漸侵蝕人的心靈,使人模糊現實與幻想的界限。
然而,微商傳銷往往不會采用這樣的方法,他們的手段更加溫和,甚至連發起者本人都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在進行傳銷的情況都時有發生。在騰訊此次所列舉的兩件典型案例中,通過“分銷模式依據下線銷售業績提成”的這個案例我們還可以很輕易地看出其傳銷模式的本質,“裂變式發展分銷商”、上線通過發展下線獲得收益的游戲規則也談不上新鮮。但騰訊提供的第二個案例“以許諾收益等方式誘導用戶滾動發展人員”的迷惑性就大得多了,拉用戶入會以獲得商家的現金抵用劵,如果想獲得“VIP服務”再額外交錢,VIP用戶享有更多的特權(或分成)。這樣的行為可以很輕易地被偽裝成正常商家的營銷活動,令用戶不易察覺,在迷迷糊糊中就掏了錢,還覺得自己占了大便宜。
目前看來,微商傳銷與普通傳銷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迷惑性更強,可能被包裝成正常的商家營銷手段,例如會員優惠折扣、分享到朋友圈返現等等。同時,這些商家通常真的有商品,但商品的質量得不到保障,類似化妝品、服裝和玉石首飾這類商品,價格彈性大,普通用戶往往很難判斷其是否為正品。
2.單個用戶受騙金額小,傳統傳銷的入會金額往往在3500元到10000元之間,而微商傳銷的入門金額往往小得多,只有幾十到幾百元,即便用戶發現被騙,往往也懶得報警,最多向騰訊舉報這些商家而已。
3.受騙人數總體數量巨大,每次騙取的金額雖然變小了,但得益于微信龐大的用戶基數,以及朋友圈信息傳播的快速,實際的案值往往不遜色于過去的傳銷案件。
4.作案成本更低,不需要培訓下線,不需要活動場地,一部手機、一臺電腦就可以開始作案。即便被舉報,也往往難以得到應有的懲罰,換個ID就可以再次上線。
相同點則有:
1.同樣利用親人、朋友關系為商家的信用進行背書,被誘騙的往往是熟悉的人,即殺熟。
2.同樣宣揚不勞而獲,往往打出輕松賺錢的噱頭,引誘意志力薄弱、貪慕虛榮的人入彀。
3.沒有正經的商品,或者商品價格異常,遠高于市價、遠低于市價都有可能。通常情況下,由于化妝品、服裝或者玉石首飾的價格彈性較大,普通用戶往往難于判斷其價格真偽。
4.熱衷于談論理論與概念而非實際的經營狀況。理論與概念可以編得天衣無縫,看起來毫無破綻,但現實往往是殘酷的,沒聽過這些理論與概念的人也不是傻子。
任何時代都會有騙子,都會有期望不勞而獲的人。網絡的出現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信息的不對稱,讓一些拙劣的騙子砸掉了飯碗。但人類的貪欲永無止境,所以總會有新的騙局與被騙的人。這和智商無關,只是心術不正。你永遠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